10.3969/j.issn.1672-0318.2003.03.021
大学惩戒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与平衡
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反映了大学惩戒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现实冲突正在加深.如何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已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两者的现实冲突立足,一方面探讨了我国大学惩戒权的内涵和作为大学自治手段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指出学生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的重要性和不可侵犯性.在此基础上,文章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法律制度的实际情况,参照台湾及国外立法经验,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1)必须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立法,使大学惩戒权的行使接受法律的限制.(2)设立畅通的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渠道,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
大学惩戒权、受教育权、冲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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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01(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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