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475.2004.01.008
论我国典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在中国民法史上,典权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最初,典权制度以习惯法的形式存在于民间;清代,典权制度散见于大清律例、户部则例中;清末修律时,"一草"对它只字未提;民初,"二草"将典权制度列为专章,但与不动产质权相含混;<民国民法典>对典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典权制度再次沦为习惯法.考察典权制度在民法史上的立法状况,关注其命运变化,分析其存在的独特价值,也许能为当前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民法、典权制度、立法状况、历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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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200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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