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332.2019.02.009
浅析香港"一地两检"司法复核案
2018年6月"一地两检"条例草案获香港立法会表决通过.针对此项决议,五名持异见人士先后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司法复核的申请,请求香港高等法院认定前述决定无效.申请人的申请主张直指香港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的决定违反《香港基本法》,侵害香港自治权.但香港高等法院却回避了从实体角度处理此核心争点,以该决定尚未进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为由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从法律上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基本法》赋予的自治权范围内,有权为了促进香港的发展决定同广东省政府开展跨区域合作,并在香港区域内设立后者的特别机构以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鉴于香港立法会草拟并拟颁布的条例草案属于地方的自主立法行为,并未超出《香港基本法》赋予其的立法权行使范围,也没有侵犯香港在《香港基本法》下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故应该得到法院司法审查的认可.
"一地两检"、司法复核、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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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9(中国法律)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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