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772/j.issn.1673-2286.2006.03.015

公共领域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尺度研究

引用
版权法意义中的公共领域是各种与私人领域相对的、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公共教育组织或机构,包括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公共管理组织及大众媒体等.各国为维持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大都规定了公共领域使用版权作品的"例外"与"免责",即合理使用.公共领域必须充分尊重版权人权利,严格把握合理使用的尺度.以图书馆为代表的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必须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遵守版权作品使用数量的规定;公共管理活动行为主体必须得到严格限定;大众媒体在非营利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其使用行为对版权作品市场的潜在影响.

公共领域、信息资源、合理使用、尺度

D9(法律)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4XWB014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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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286

11-5359/G2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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