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006.2013.06.007
论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
从会计与税法的应计基础不同、计量属性不同以及税收优惠和扣费标准不一致等方面分析说明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所引发的弊病不利于税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加企业交税计算难度,加剧盈余操纵的可能性进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分析说明会计与税法差异协调的必要性.提出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协调中应注意几个问题,即正确理解会计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的必然性,两者之间差异的大小不等同于协调的好坏,在会计与税法的协调中不是简单的“谁向谁看齐”的问题.
会计、税法、差异、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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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3(会计)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与协调"2006sk284;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会计学重点学科"szxyzdxk200902
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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