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006.2005.06.010
论公司减资立法的完善
现代企业是资本企业,公司资本原则上不可以改变,但在公司存续期间出现法定的减资事由后,就应当依法定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各国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对减资的原因、条件、程序、救济等均加以严格的限制.我国虽允许公司减资,但规定过于原则而简单,操作性不强.作者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针对目前我国公司法的缺陷,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公司资本、减资、完善
20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