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样态与路径选择:网络平台用户数据合理利用法律规则的构建
数据已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促进数据有效共享流通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议题.纵观域外有关法律及政策,在依法保护的基础上,欧盟和美国均越来越强调对数据的合理利用.为解决当前场外黑市交易杂乱、数据不正当收集、数据爬虫技术不当利用以及场内市场数据交易不够活跃等问题,我国也有必要构建网络平台用户数据合理利用制度,在坚持用户同意原则、价值共享原则以及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的基础上,从合约利用、法定许可利用、合理使用三个维度明确数据合理利用的范围.其中,合约利用充分尊重数据持有者与利用者之间的意思自治;法定许可利用则明确网上没有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公开数据,同类竞争者可共享数据,基于商业化目的进行科研的利用也可适用法定许可制度;而合理使用要总结司法实践中的智慧,从数据使用目的、对数据持有者的影响、利用数据的实际效果、利用数据的手段等因素进行考量,从而认定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数据、平台用户、合理利用、法定许可、合理使用
D923.41;F299.24;D631.43
202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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