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的功能及规则调整
民法应对人工智能产品造成损害的救济工具和风险防控工具,就是人工智能产品责任.在防控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风险及救济造成的损害方面,人工智能产品责任具有救济损害、预防损害、警示损害的调整功能.依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责任规则,在责任主体、归责原则、产品缺陷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就能够满足审理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需要,实现其救济损害和防控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风险的民法工具作用.
人工智能、产品责任、功能、规则、调整
D923;TP273.3;F744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21FXA004
202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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