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司法的导向模式与实现路径探究
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推动了社会治理模式的数字化变革与重塑,对传统司法秩序包括结构层的司法架构、实体层的治理规则、应用层的技术嵌入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建设契合数字文明需要的数字司法治理体系成为时代课题.在具体发展路径上,数字法治建设应当遵循融合性的思维导向,在构建数字司法治理逻辑范式基础上,以算法、数据、平台数字生产力三要素为重点,系统推进数字社会治理法治化.
融合性、数字司法、算法、数据、平台
F304.1;F290;C93
202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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