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数字社会治理的多主体协同
数字时代,社会及社会治理正在经历一系列科学技术、认知思维、文化观念和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剧烈变革,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冲击下,社会活动开始围绕数据和信息加以组织和运行,而数据的联通与交互以事件为核心,形成不同主体间彼此交织的网状结构.在这一结构中,社会活动参与者之间的纵向等级关系被弱化,取而代之的是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此背景下,社会治理思路和路径不可避免地发生相应的调整,其着眼点由中心化的实体组织或个体转向分散化的网络节点,从单向管理转向多向互动的多主体协同共治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内在要求.在这一转化过程中,除了传统承担社会治理职能的国家机关以外,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均越发广泛地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形成多种多样的公私协同治理结构.
共建共治共享、多主体协同、社会治理、数字社会、共享理念
D630;C916;F293.3
202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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