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zs.2022.05.009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法律规制 ——基于66份判决书的分析
区块链存证的出现使可靠的电子证据成为可能,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数据生成、收集、传输、存储、核验的全流程进行安全防护与审计留痕,使其产生相对性技术自证的证明效果.司法审查是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成为裁判依据的必经程序,其中,规范依据与共识性标准是司法审查的基础,真实性审查是其核心环节,程序正当性审查亦是必备要素.然而,当前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依然面临诸多实践难题,如过度依赖国家信用背书的外在证明效力,技术自证无法充分解决电子数据鉴真问题,以及国家信用背书与技术自证的冲突与协调等.因而,有必要通过引入审判辅助人员,将"数源规制与风险规制"纳入司法区块链存证系统,构建监督与信任并重的双重司法信任机制等措施来防范与化解可能面临的数据主义、个人信息损害、司法信任缺失等风险.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程序正当、技术自证、数源规制
43
D92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区块链存证的证据效力与规则研究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项目
202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