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zs.2022.02.007
超越"马法之议": 非完全合同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样态,造就了司法审判中合同思维的路径依赖,网络法的"马法之议"再次进入学界视野.信息处理活动的长期性及其法律关系固有的隐性不平等,决定了信息处理合同的非完全属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格式范本、漏洞补全和冲突防范机制替代当事人自由协商具备合理性基础.遵循公共利益至上、国家立法优位和科技向善为本的目标导向,个人信息保护法超越传统部门法的制度构建可以从三方面展开:其一,活用强制性规范,对信息处理活动中至关重要的剩余权利分配做出合理安排;其二,以"风险拘束"取代"目的拘束"维护"场景自洽",分层级确立信息处理主体的安全保障责任;其三,为未来可能的技术跃迁提留能够灵活适用的柔性规则.
马法之议、个人信息保护法、非完全合同理论、信息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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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FX006
202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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