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19.03.006
当性别成为禁忌 ——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的执业处境
民国时期是中国女性参与社会职业的初始时期,也是中国律师业的诞生时期.民国女律师登上历史舞台相较于男性律师迟到了十五年之久.这十五年间,只对男性开放的中国律师业逐渐规范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初登历史舞台的女律师,用尽了一切与智识、身份、性别特质相关的手段开展业务,展现了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女律师的这一称谓在我们今天看来本属司空见惯,但是1934年在上海执业的韩家政女律师,却因为在报端标注了自己的女性身份遭到上海市律师公会的批判.文章从韩家政女律师的个案研究出发,通过探查其执业手段,分析其因标注性别而获罪的原因,并系统梳理了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的执业状况,以期揭露中国第一代女律师执业的矛盾处境.
民国、律师界、女律师、韩家政、执业处境
6
D929(中国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民国时期上海的女律师研究"2019-1-014
2019-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