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查明外国法:认定标准和滥用防控
外国法的查明一直是制约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瓶颈,对无法查明的滥用则是这一瓶颈的直接表现.《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试图明确查明责任和无法查明的认定,但仅从“查”的层面进行限制仍无法防止法院滥用,故需在实践操作层面整理现有的无法查明认定理由,厘清查明责任明确前提下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标准.《适用法解释(一)》确立的“合理标准”给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践中需通过判决书说理、拓展查明途径等方式防范法院滥用.
外国法查明、无法查明、查明责任、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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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国际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研究”13SFB3037;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外国公法在国际私法中的运用研究”12CFX107
2016-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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