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判牍看明代再婚妇女的类型与社会地位
明清时期是理学发展的鼎盛阶段,理学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女性节观.尽管明代理学提倡的贞节观笼罩于整个社会,但是妇女改嫁现象依然普遍.通过梳理判牍资料,发现明代妇女改嫁的类型包括夫在再婚和夫亡再婚两种类型,其又有具体的各种原因.在当时全社会都倡导守节的社会环境下,再婚妇女这一群体不仅要忍受他人的指指点点,也饱受着自己内心贞节观的折磨.
明代、再婚妇女、判牍、类型划分、社会地位
K248;C913.68;D669.68
2019-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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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