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071.2018.07.212
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关系研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趋向于多元化.目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压力,而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社区等供给养老服务的主体未能充分发挥"合力",彼此间缺乏有效的配合,致使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不相匹配,难以满足老龄人口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文章基于对武汉市黄陂区的实地调研结果,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全面分析养老服务各方供给主体的责任与关系,指出目前各方主体合作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侧的善治.
协同治理理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C932;D630;G214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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