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5071(s).2017.25.218

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研究

引用
光船租赁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发生,其目的都是船舶所有权人在船舶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融资而在船舶上设定的一种限制性权利.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船舶抵押权不以转移占有为前提,而光船租赁权船舶所有人需将船舶的占有权一并转移,故而,在海上贸易繁荣和船舶融资频繁的今天,两者存在于同一船舶上是有可能发生的.从物权与债权角度看,船舶抵押权为物权,光船租赁权为债权,两者之间物权优于债权似乎并无矛盾之处.但以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设定的时间先后为基点,将为你揭开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之间冲突的神秘面纱.

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冲突

D922.294;U692;TP39

2017-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4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神州

1009-5071

11-4461/I

2017,(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