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738.2015.06.011
再审事由与抗诉事由之分离研究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经过两次修改,基本确立了私权自主的立法理念,而再审制度作为民诉中的一项特殊制度,也需要尽可能的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本文从启动再审的事由入手,分析当前再审事由与抗诉事由合一的弊端,试从立法方面分离当事人再审与检察院抗诉的事由,设立清晰的再审事由的相关规定,保障再审目的的实现。
再审事由、申请再审、抗诉
D925.18(中国法律)
2016-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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