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738.2008.03.010
论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及解决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经历的20多年中的确对农村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本身制度设计的根奉动机和目的以及在国家现代化的历史长河中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来看,其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然要出现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冲突产生的根源,从而更加实际地去化解这种冲突.文章试图从村民自治的历史发展的背景,从国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质及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政权在农村基层的作用来分析冲突的表现以及冲突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的办法.
行政权、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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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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