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技的正当性之思与伦理重建
科技在体育中应用的意义生成构成了体育科技正当性思考的主要内容.依据既往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与形式主义分别对体育科技进行判断,二者虽然难以形成一致的定论,却也为重新认知体育本体与体育伦理之间的关系铺垫了一定的哲学基础.体育本体建立在体育伦理中的人性呈现之上,后者为前者蕴生着感性的激发、理性的意志、规则的遵从和审美的追求4 个要素.然而,以"本体-自然主义"为代表的符合论和"本体-重塑主义"为代表的超越论两种体育科技伦理进路,各自从顺应与挑战体育本体的理论视野来思考体育科技的正当与否.针对二者的分离,特将其重新凝回到现实过程之中,通过知识经验的迁移以确保体育科技伦理的包容性,为科技融入体育提供了一种可能;以体育本体为基底反视体育科技伦理的规范性,为科技的规范融入提供了一道屏障.基于此,体育科技伦理的正当性之思实则是从普遍思维到具体应用的转换,并得出专属于体育领域的伦理总结.
科技、体育本体、体育伦理、自然主义、重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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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2(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BTY001
202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1-8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