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构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制研究
十九大以来,法制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环节之一.当前,构建一个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制势在必行.通过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分析了形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制的法理依据和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制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立法相对滞后,普法力度不足;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构不完善,司法权威缺失;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司法理念落后,独立性不强等问题.提出要加快立法,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司法体系;加强司法宣传,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意识;加强目标建设,树立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权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司法监督;改革司法体制,保障公共体育服务司法独立;正视司法理念,保障公共体育服务公正司法等形构公共体育服务司法机制的策略.
司法机制、公共体育服务、法制、体育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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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9(体育理论)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7B124
202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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