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332.2016.02.001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实验动物、科学研究、遗传背景、条例、社会发展、人工饲育、科学实验、经济建设、管理工作、物质量、微生物、生产、控制、教学、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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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TP7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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