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160.2016.06.076
浅论中国宪法监督启动机制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尤其是监督启动机制问题突出,使违宪审查成为空白,更使宪法成为具文。目前各国存在权力机关监督、普通法院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三种宪法监督模式。中国应立足国情,总结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模式和经验,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机构——宪法委员会,有效地启动审查程序和纠正违宪行为,以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作用。
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
D9;D6;F303
2016-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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