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运用的法律规制研究
制度性漏洞下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IPO获得了巨额超募资金。基于趋利理性和寻租合谋的对价支付,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运用超募资金上却严重背离了创业板市场创设的法治宗旨,产生了较多的负面效应。深入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运用的规制现状和监管缺漏,从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强制约束、多元监管及可诉性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多重视角强化对超募资金运用的法律规制,将有利于推动创业板市场规范化发展。
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运用、法律规制
D92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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