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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单位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应注意的问题

引用
@@ 地勘单位经费一直是源于国家、地方财政,近几年来,国家对地勘单位实行人员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九届人大以后,下达了国务院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加大了地勘单位改革力度,地勘经费逐渐减少,提倡地勘单位逐步向企业化过渡,并按<公司法>对地勘单位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合作制改造.

地质勘查单位、股份合作制、地勘单位、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人员结构、经费、国家、改革力度、队伍管理、地方财政、企业化、国办发、公司法、办公厅、责任、文件、通知、过渡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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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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