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19.06.017
空间正义的存在论阐释——基于马克思的劳动视角
空间正义不只是从空间视角审视正义.以马克思劳动论看,空间正义与人的本质内在相关.正义是人存在的价值追求,空间是人存在的客观形式,空间正义是人基于主体性劳动和价值性存在的"空间立法".空间正义的实存危机表明,人的存在是普遍性与分殊性、集中化与碎片化的二歧性状态,其根源是异化(非正义)劳动.考察人权与人的存在本质间的关系可知,空间正义的立论基石是空间人权,城市权是空间人权的应然核心,财产权是空间人权的实然条件.空间正义的高阶建构要为人的个性、自由、平等、全面发展提供无限可能,既能立足当下,又有超越性实践的潜能,最终实现超越空间正义的空间正义,即空间正义的自我超越.
空间正义、存在论、马克思、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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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生态视域下马克思资本批判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阶段性成果17XKS033;四川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空间生产视域中新时代我国生态伦理意蕴研究"阶段性成果2019PTYB01
2019-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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