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18.03.013
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宪法》秩序——《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评析
集体土地能否入市是当下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中分歧最大的一点.如何理解"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宪法》条款,对于正确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增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内容的目的在于,解决特殊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是对现行制度的补充而非突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在非常严格的限制条件下入市.修订《土地管理法》须秉承1998年《土地管理法》控制集体土地入市的制度精神,避免产生新增的集体经营性土地.
《土地管理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用地、《宪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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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5(经济法、财政法)
2018-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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