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09.04.014
制度精神:基于现代"人文理性"之优良政治伦理价值诉求
在现代制度人学价值论批判与反思维度不断凸显的意义上,人文,首先可视之为一种形而上的思想、观念,同时,它更是一种融法律、道德、宗教等基本诉求在内的普遍化的制度精神信念.人文思想是人文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人文制度则是人文思想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是人文思想的制度化.在一个抽象伦理教化有余、制度化建构努力严重不足的国度,该民族之人文理性素质和人文精神传统、人文价值信念的确立,实质上是一场艰难而伟大的持续性的制度化实践过程.现代和谐有序的公民社会,不仅需要合理的人文化了的"公共性生存"的理念旨趣,而且需要以"治理"和"善治"为特征的实现此种理念的制度保证--一系列相互制约的优良制度安排的主体性博弈.作为当代人文精神建设之关键和深层内核的人文理性,其内容的现实展开以及多重价值规约功能的现实发挥,离不开有效的制度精神的支撑和新话语表达方式的实践创制的彰显.
人文理性、制度精神、文化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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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G25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市民社会与公共精神"阶段性成果教育部科技司2006[1]
200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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