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基层社会的法律人——以私名贴书、讼师为中心的考察
南宋州县私名贴书为编制外招募的狱吏,与所谓的正名吏人不同.由于任职的稳定性和狱讼业务知识的常年积累,这一群体逐渐趋于世袭化、专业化.他们在地方司法审判过程中常常起着重要的作用.“讼师”在中国历史上作为一个正式的职业称谓出现于南宋后期.他们因为民众司法诉讼的需求而存在,但又受到政府的无情打压,始终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地位.私名贴书和讼师具有同一性,很容易互换角色.他们游走于官民之间,既有坑害民众的一面,又有维持社会秩序的一面.这些法律人在南宋基层社会的法律秩序构建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并对后世法律生活的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明清时期刑名幕友和讼师最初的历史源头.
南宋、法律人、私名贴书、狱吏、讼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宋笔记》编纂整理与研究”10&ZD104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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