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的社会后果:妇女财产权的确立
五四时期形成了高涨的妇女解放思潮,但”男女平等”成为社会主导观念,最后在标举男女平权宗旨的国民党执政后,才最终修订颁行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财产权的法律.这一法律条文比民间实际情况有所”超前”,因而效用性受到限制,但对社会观念及民间习俗变革起到了主导和引领作用.反映了观念、制度和习俗变革之间有一定的”超前”梯度,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变革的一个特点.
五四、男女平等、妇女财产权
K25;D442.9(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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