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7.10.014
元代籍没妇女的命运与籍没妻孥法的行废
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籍没妻孥的处境相当悲惨,他们一部分成为官奴隶,到官营匠局劳作;一部分被转赐为私人奴隶,其中一些妇女则被官府指配为他人妻妾.籍没妻孥本是蒙古人的传统习俗,元代一直沿袭不辍.元文宗朝,由于燕铁木儿对上都派政敌采取大规模的籍没行动,社会上要求废止籍没妻孥的呼声十分高涨,统治者不得不做出政策修改,并于元顺帝朝基本废止此法.籍没妻孥法的行废,实质反映的是蒙汉两种不同文明在政治、文化、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等领域的一场冲突和较量,其结果是汉法对蒙古旧法斗争的一次局部性胜利.这一结果对明初法律的制定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元代、籍没法、妻孥
K247;D929=47
2007-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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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