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可接受性问题研究
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司法改革背景下的一大重要举措,对法院工作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法院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当事人接受度不高、适用地域受限及法律适用滞后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的不信任、传统诉讼模式的思维局限、互联网线上诉讼所带来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地域之间的信息化层次不对等以及现有法律规制的缺乏.解决法院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可接受性问题应改变传统思维定式,加大改革的力度和广度;构建互联网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社会广泛认知;推动立法不断健全,保障司法程序合理运行;加大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保障和相关企业、行政机关的数据支撑以及构建审判机关的区域化协作机制,建立互助互享信息平台.
法院、在线纠纷解决、可接受性
D92(中国法律)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6-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