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22.01.016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的完善
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监护人侵害,防止监护人滥用监护权.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源于国家亲权理论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监护监督主体方面,应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地区和国家的监护和监护干预模式,确立社区和民政部门的监护监督主体资格.在监护监督客体方面,应根据监护人身份采取不同监护手段.在具体监督措施方面,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细化和完善监督措施.在监护监督的配套措施方面,应设立特殊家庭走访制度、未成年人利益代理人制度、强制报告制度.
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救济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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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8(经济法、财政法)
湖南省法律实务技能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资助项目
2022-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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