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6.03.010
未成年人检察视阈下公益诉讼问题探究
近年来,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井喷式曝光,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或“国家亲权”理念,其利益的保护实属“公益”的范畴,而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益的代表之一,可以进一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参与并渗透到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当前,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主要为狭义的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而高检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为我们积极尝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而深入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方向.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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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3(司法制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
2016-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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