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4.03.060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始终是商法领域十分重视的问题,特别是进入近现代以来,股权平等和表决权自由行使成为近代公司立法的基本原则。但我国的中小股东有其自身的弱点,加之收购方和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漠视,造成救济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维权成本过高,侵害中小股东的案例时有发生。应进行相关制度改革,构建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小股东
F27;F83
2014-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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