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4.03.044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职能之实体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并逐步在各级院设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其职能定位于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程序方面的监督。文章阐述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构施行实体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开展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和建议。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实体监督
DF83(司法制度)
2014-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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