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4.03.023
就业平等权浅议
公民平等权实质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分为结果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就业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基于先天自然因素和后天因素形成的不同应当适用不同形式的保护。目前,就业歧视在我国普遍存在,为实现就业平等可以从立法上明确界定含义,构建行政救济途径,细化司法审查标准和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努力。
平等权、就业平等、歧视
DF2(国家法、宪法)
2014-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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