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3.02.030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解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确立了监护人责任的一般原则,即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说存在减责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款规定的是监护人与受害人的外部关系.第二款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或说明,规定的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内部关系.第一款与第二款共同构成监护责任的处理依据,只有在适用了第一款的前提下,第二款才有可能被适用.
侵权责任法、监护责任、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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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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