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09.03.023
我国董事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建构的必要性
董事责任险是服务于公司治理需要的保险产品,该险种在我国自面世以来遭遇了一定的市场冷遇,其重要因素之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为此,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科学、周密的制度建构显得十分必要,不仅有助于为该保险产品在宏观与微观两层面的经济价值提供运作平台,而且有利于推进公司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董事责任保险、经济必要性、法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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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91.3(行政法)
200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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