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09.03.003
构建宪法至上的宪政体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文章通过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的实施状况及评析我国某些学者所尊崇的构建代议机关至上的宪政体制,阐述我国应当确立宪法至上统领全局,人民代表大会在同级其他国家机关至上的宪政体制.
宪政、代议机关至上、宪法至上、宪政体制、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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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0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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