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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1500.2002.03.009

浅析驰名商标的刑法保护

引用
驰名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资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应予以特殊保护.现行《刑法》对驰名商标在保护对象、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范围及定罪的标准上存在严重缺陷,缺乏可操作性,使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同虚设.刑法对驰名商标在保护对象上要增加驰名服务商标,假冒行为范围上要扩大到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并且要降低定罪量刑的标准.

驰名商标、刑法保护、假冒驰名商标、服务商标

D9(法律)

2006-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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