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处置性的新发展及启示
可处置性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大而不能倒”问题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提高G-SIFIs的可处置性是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加强G-SIFIs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可处置性具有诸多相关概念、具体内容以及不同要求。欧美及我国在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处置性的进展方面情况有所差异。目前,制约我国开展此项工作主要因素有许多方面,需要有针对性地增强相应的政策措施。
金融稳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处置性
F831.2(金融、银行)
2013-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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