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973.2001.03.016
试析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行为的法定责任
新<会计法>的一条重要修订,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单位负责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划分为控制责任和受控责任.这就解决了传统体制下会计人员'双重身份"、会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同时,对于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有很强的针对性.
新<会计法>、单位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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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3(会计)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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