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707.2008.04.015
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法的信仰教育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课程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中,"法律基础"部分应当以法的信仰教育为终极目的;只有加强法的信仰教育,并把它贯穿于整个法制教育的全过程,才能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内在需要,真正实现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内容的协同一致.
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信仰
G642(高等教育)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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