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85X.2022.01.008
论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亚正式控制 ——以清代族正制度为例
根据控制主体不同,社会控制模式可分为正式控制、非正式控制与亚正式控制.中国古代"以官治民"的传统属于正式控制,"以民治民"传统中既包括以平民为控制主体的非正式控制,也包括以准官员为控制主体的亚正式控制.清代族正制度是亚正式控制的典型样本,即通过民举官定的方式从宗族内选拔准官员"族正",并借助其力量维持基层社会治安.由于作为控制主体的族正本身也是皇权的控制对象,而促进其巩固族内地位、约束族众的控制规范又会反过来限制族正本人的权力,因此族正制度属于嵌套型社会控制结构.族正制度在非宗族社会的实践表明,亚正式控制的抓手是多元且可培养的;族正制度引发的问题则表明,亚正式控制中最脆弱的环节为次级控制主体.未来我国的治理实践应更加关注次级控制主体的经济状况,帮助协调其面临的双重角色冲突问题,并对其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亚正式控制、以民治民、准官员、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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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6(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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