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85X.2018.01.008
刑事管辖异议的裁判乱象——一种经验观察的视角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一直没有确立管辖异议制度, 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对这一问题的裁判方式也十分混乱.具体而言,在经验层面上,刑事管辖异议的裁判模式主要有不予回应、 在裁判理由中予以回应、单独作出裁定、 单独作出书面答复等四种类型.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 不仅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欠缺权利基础,法院不同的处理方式也难以立判正误.客观存在的刑事管辖异议与制度空白以及法院裁判模式的乱象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得刑事管辖异议成为了一个亟需规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管辖异议、特征、裁判模式、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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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刑事速裁案件之二审程序实证研究——以361份裁判文书为例"阶段性成果2016SSCX2015030
2019-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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