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493.2005.18.06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它具有突发性、意外性、群体性或社区危害性等特点,强调的是一种紧急状态、一种特别的、追在眉睫的危机和危险局势[2].需要争分夺秒、紧急出动、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延缓对社会及人身造成的威胁.2003年SARS袭击人类,2004年印度洋发生海啸及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空难、矿难、恶性交通事故、集体食物中毒等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醒人们要有高度警惕性,保持常备不懈状态,同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院前急救是保障生命的重要环节[3].医院功能的拓展延伸,急危重症的现场急救,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都离不开院前急救.我院(市)120急救中心1995年-2004年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共12起,其中森林火险3起,集体食物中毒2起,煤矿瓦斯爆炸4起,大型交通事故2起,SARS 1起.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应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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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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