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652.2004.05.010
做好机关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 <档案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并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对造成档案损失的,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档案法>是我们做好档案完全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每个档案工作者都必须遵守,必须履行.
档案管理、机关档案、安全保护
G273(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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