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9652.2003.03.008

从客观著录原则谈规范控制工作

引用
@@ 一、客观著录的意义与局限 档案著录是档案检索的基础.建立健全档案检索系统,开展档案的报道与交流,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必须推行档案著录标准化.为此,早在1985年,我国就制定并颁布了档案工作的第一个国家标准--《档案著录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与其他著录文献相比,《规则》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强调了档案著录项目、格式的统一,二是体现了档案的客观著录原则.所谓客观著录,即在编制档案目录时,所记录和揭示的各项内容,应是被著录档案本身各项特征的直接反映.这一原则自始至终贯穿于《规则》之中.这从以下几点可以看出.首先从档案著录的信息来源看,《规则》明确要求著录信息要来源于被著录档案,并具体规定单份档案著录要依据文头文尾,案卷著录要依据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只有在被著录档案本身信息不足时,才可参考其他有关档案材料.其次从著录信息的可信度看,被著录档案的题名、责任者、时间等,即使不全、不准、含糊或有误,《规则》也要求原文照录,不得省略或更改."客观性"由此可见一斑.最后从对补充内容的处理看,《规则》规定凡是著录者自拟补充的著录内容,要一律加相应的标识符号,以示"非客观",从而突出"客观".

著录原则、规范、控制

G272(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5-1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山西档案

1005-9652

14-1162/G2

2003,(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