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652.1998.03.008
谈法定代表人离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太原市档案工作推行"一把手工程"的尝试
@@ 1997年11月4日公布实施的《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市、区)直属单位、市属大中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该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法定代表人、档案交接、太原市、档案工作、档案管理、直属单位、管理条例、型企业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7-19